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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按哪个汇率换算来交增值税?

汇率

留言时间:2020-09-28

咨询对象

深圳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卖了一批货,用外币结算的,要按哪个汇率换算来交增值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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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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