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了一栋写字楼,已经竣工验收了,请问房产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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