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深圳市***有限公司等8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1-08-17 15:26: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贸易有限公司等8户纳税人: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2、公告文书压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