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嘉 宾: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蔡森旭
时 间:2020年06月12日(星期五)10:00-11:00
访谈简介: 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首个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作为新生事物,不少纳税人对年度汇算的政策、申报操作和义务责任还缺乏了解。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深圳市税务局在线访谈。近一段时间,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成为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作为新个人所得税税制全面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为了回应大家的关切,今天我们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的蔡森旭,主要围绕个税年度汇算的政策要点和申报操作两方面,与大家聊一聊首个年度汇算那些事。 [2020-06-12 10:00:45]
[主持人]:森旭您好! [2020-06-12 10:01:35]
[蔡森旭]: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2020-06-12 10:01:52]
[主持人]:您看,咱们深圳市个税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了,前一段时间大家网上讨论的非常热烈,大家都是第一次接触个税年度汇算。首先请您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此次年度汇算的背景和目前开展个税年度汇算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 [2020-06-12 10:02:12]
[蔡森旭]:今年开展的个税年度汇算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历史上是第一次,对大家来说是个新鲜事物,要认识年度汇算到底是什么,要从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说起。 [2020-06-12 10:02:33]
[蔡森旭]:2019 年 1 月 1 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是个税法立法以来的最大一次变革。这次改革,除了大家熟知的提高“起征点”、调整税率表和增加住房租金支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综合税制下,通俗点来说,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简称“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和扣除进行汇总,收入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统一的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除年度内已预缴的税款后,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额。这个过程就是年度汇算。概括起来就是“汇总收支、按年级水,平时预缴,年终汇算。” [2020-06-12 10:03:25]
[蔡森旭]: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的首个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期。受疫情影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深圳市于3月27日全面开放网上申报。目前,深圳市已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人数超过百万,其中绝大多数人为退税申报,但仍有130万纳税人尚未申请退税。针对深圳申报体量大的特点,为了做好年度汇算工作,深圳市税务局不断创新理念,优化服务,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辅导,确保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稳步推进。 [2020-06-12 10:03:39]
[主持人]:大家有一个疑问,就是平时在取得工资、劳务报酬这些综合所得时,支付方都帮我们扣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我们还要做年度汇算,这算重复工作吗? [2020-06-12 10:04:12]
[蔡森旭]:这涉及到分类税制与综合税制在计税方法的不同。改革前,我们对个人所得实行分类税制,“单项收入,分月(次)计税;即时结清,再无后账”; 而综合税制,就是“合并收入,按年计税;平时预缴,年终汇算”。 [2020-06-12 10:04:26]
[蔡森旭]:一方面,年度汇算给纳税人一次“查遗补漏”机会,可以更加精准、全面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平时未申报享受的扣除项目,以及大病医疗等年度结束才能确定金额的扣除项目,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补充享受。年度汇算可以确保充分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 [2020-06-12 10:04:48]
[蔡森旭]: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才能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而多预缴了退还、少缴了补缴。税法规定,纳税人平时取得综合所得时,仍需要依照一定的规则,先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实践中因个人收入、支出情形各异,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很难使所有纳税人平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而这一“差额”需要通过年度汇算算总账的方式来多退少补,以达到情况相同的个人 税负水平一致的目标,这也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 [2020-06-12 10:05:00]
[主持人]:请问是所有人都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呢? [2020-06-12 10:05:12]
[蔡森旭]:不是的。您可以把握一个差额标准。 如果您是我国税收居民个人,在2019年度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实际应纳税额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个税年度汇算。 [2020-06-12 10:05:32]
[蔡森旭]:另外,还有两种特殊情形。为切实减轻中低收入人群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补税的,或者收入超过12万的,但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那么您就可以豁免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当然,这两个豁免政策的前提是纳税人平时取得所得的时候已经按照规定预扣预缴了税款。 [2020-06-12 10:06:43]
[主持人]:纳税人都是第一次接触个税年度汇算,可能都不记得自己一年下来具体有多少收入,也不太懂怎么算应补(退)税额,如何准确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2020-06-12 10:07:02]
[蔡森旭]:不记得收入,或者不会算税额。建议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一是可以通过【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查询掌握自己的收入及纳税情况。二是可以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直接进行年度汇算。税务机关提供了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自动计算全年应退(补)税款,纳税人可以通过页面信息,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了。 [2020-06-12 10:07:14]
[主持人]:个人通过APP办理申报,操作复杂吗? [2020-06-12 10:08:24]
[蔡森旭]:操作是非常简单的。从下载到完成,总共只有五步。 第一步,您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 第三步,在“常用业务”栏目下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模式的话,系统还会提供预填服务; 第四步,确认基本信息和汇缴地; 第五步,核对预填的数据,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办理补(退)税。 [2020-06-12 10:08:51]
[主持人]:刚才提到了申报时会有预填服务,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局预填的申报数据就可以了?错了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2020-06-12 10:09:06]
[蔡森旭]:纳税人负有年度汇算申报的责任和义务。预填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是事先根据扣缴申报和自行申报的数据归集、预填的,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项核对、确认,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数据填写并提交后,即意味着纳税人对申报材料负法律责任。因此,大家在申报前还是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2020-06-12 10:09:20]
[蔡森旭]: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大家2019年度取得了一般性劳务报酬、稿酬的,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需要点击【新增】按钮手工填写或者查询导入相应的收入,才能准确计算出您全年实际应纳税额。这一步是必须纳税人自己操作的。 [2020-06-12 10:10:35]
[主持人]:如果纳税人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发现自己平时多预缴了税款,那要如何办理退税呢? [2020-06-12 10:10:53]
[蔡森旭]: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时,如果您平时多预缴了税款,此时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退税额,纳税人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就可以选择“申请退税”或“放弃退税”。其中,申请退税的,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当然,放弃退税也是纳税人的权利。 [2020-06-12 10:11:06]
[主持人]:好的,那么接下来我们看看网友们的问题。 [2020-06-12 10:11:20]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时间有限,那么节目的最后,还有什么想要提醒我们广大纳税人的吗? [2020-06-12 10:22:06]
[蔡森旭]:今天是6月12日,距离申报的最后截止日6月30日不到3周时间。如果您还不确认自己是否需要办理申报,建议尽早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录查看。为避免高峰期申报网络拥堵,建议尚未办理申报的个人尽早申报。尤其是可能有退税的纳税人,尽快申报,以便税务机关尽早审核,退税款项尽早到账。 [2020-06-12 10:22:19]
[蔡森旭]:近期税务机关还会陆续发出相关短信提醒相关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请大家及时关注,尽早完成申报。感谢您对税务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020-06-12 10:22:37]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我们将整理成视频版和文字版发布到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大家可以随时回看!非常感谢两位今天接受我们的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今天的节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观看。 [2020-06-12 10: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