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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0-08-24

咨询对象

深圳市税务局

问题内容

(1)、2018年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回复:合伙企业合伙人投入,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不缴纳出资印花税。

(2)、目前在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只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税务局申报的财务报表并没有“合伙人资本”科目。那纳税人是否要交印花税呢?那纳税人季度申报财务报表要怎么来填写呢?因为税务局的报表没有合伙人资本这个会计科目?

备注:我8-20有发过留言咨询,8-21日已回复过,我忘了点公开答案,所以我再重新发一次,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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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25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因财务报表的格式由财政部规定,我局电子税务局无法修改表单格式及名称。不便之处,请谅解。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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