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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请问深圳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如果企业要办理注销,应该怎样办理?

请问深圳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后,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什么资料替代税务登记证?如果企业要办理注销,应该怎样办理?

更新日期:2020-10-23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替代税务登记证。

办理注销与现在流程一样,先办理税务注销,再办理工商注销。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

一、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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