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个人工资收入形式为劳务费,年底是否可以退回
留言时间:2019-03-26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您好,我是在深圳租房的,在市中医院上班,工资所得形式为劳务费,每个月工资7500,交税1200,税后6300,所交的税年底是否可以退还,如何申请,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3-2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如实申报缴纳,不存在退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