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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外贸企业如何将发票“退税勾选”调整为“抵扣勾选”?

外贸企业如何将发票“退税勾选”调整为“抵扣勾选”?

发布时间:2020-12-09 17:04: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退税勾选”调整为“抵扣勾选”,在发票未确认的情况下,直接在发票勾选平台撤销“退税勾选”,然后勾选“抵扣勾选”即可。

2.“退税勾选”调整为“抵扣勾选”,在发票已确认的情况下:a.发票未申报退税的,使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在“其他申报向导——发票误勾选退税且未报退税申请录入”模块生成申报数据,再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数据,然后第二税务分局审核通过的次日后,企业重新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抵扣勾选”模块中对相关发票进行“抵扣勾选”

b.发票已申报退税,且符合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企业可以向第二税务分局申请“出口转内销证明”,审核通过次日后,在“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模块勾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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