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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关于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的送达公告

日期:2020-12-08 14:20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名称: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A栋4#2楼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经查,深圳市美捷森特种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缴纳魏续意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因该单位已不在注册地址办公,且经联系,负责人未前来配合处理,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深(光)社限令〔2020〕B6号《深圳市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补足)指令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经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魏续意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截至2020年1月31日共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本金3573.04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单位月缴费台账、单位缴费财务账等有关主要证据为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社保机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光明社保分局)补缴欠费本金3573.04元,滞纳金86.88元,共计3659.92元(滞纳金缴纳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计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实际金额以缴交日为准)。逾期仍不缴纳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处理,并依法作出处罚。你单位如对本处理不服,可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60日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稽核员:黄光林、杨达焜,联系电话:0755-27409956)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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