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签订了建筑承包合同,但因故工程终止,只完成了建筑总承包合同的50%,请问之前缴纳的合同印花税能不能退?

深圳市税务局:签订了建筑承包合同,但因故工程终止,只完成了建筑总承包合同的50%,请问之前缴纳的合同印花税能不能退?

签订了建筑承包合同,但因故工程终止,只完成了建筑总承包合同的50%,请问之前缴纳的合同印花税能不能退?

发布时间:2020-12-22 16:04: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不能退税。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