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留言时间:2020-12-25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小规模是否可以申请开具?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可申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范围由试点地区税务局通知中规定的范围及条件为准,不区分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