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票数据中台项目中标公告
2020年12月25日 16: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摘录自公号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节商务需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
1、签订合同后二个月内,中标方将完成平台所有的技术开发,交付采购人使用;
2、系统上线终验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
二、验收及合同付款规定
(一)、验收标准
1、系统初验:在本项目完成基本功能开发和测试,进入试运行阶段前,由甲乙双方依据验
收标准对应用软件进行系统初次验收。
2、系统试运行: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为期三个月的系统试运行阶段。试运行经甲方认
可合格后,方可进入系统终验。
3、系统终验:在系统上线后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对应用软件进行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
甲方授权代表签署最终验收合格书,并向乙方提供原件。若应用系统未通过验收,则乙方负
责对应用软件存在的缺陷进行调整,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向甲方提请复验。
4、系统维护服务
应用软件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应用软件系统维护期。
5、系统维护服务验收
系统维护期满后对乙方系统维护服务进行一次验收。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在
接到验收申请后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出具验收证明。
(二)、知识产权及保密
1、根据本合同所规定向采购人交付的项目的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注明:如果项目中使
用到投标人享有著作权的成熟软件、工具或其他产品,须在合同中列明。对于以上软件、工
具或其他产品,采购人有权在本项目上或本项目的后续维护和开发中使用、开发或委托第三
方开发,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创造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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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各种说明书、测试数据资料、技术诀窍以及其
他技术文档,由采购人依法享有相应权利。
2、投标人对前述知识产权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投标人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所涉及的系统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投标人承诺在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过程中,获知的采购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被社会
公众知悉的一切信息),无论在合同期限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事先书
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泄密、转让、许可使用及交换,更不能利用相关
信息进行合同约定业务以外的任何商业活动。如投标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泄密,投标人
应当赔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同时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投标人保证在项目中交付给采购人的所有软硬件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完全合法有效,并不
侵犯第三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以及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
担全部责任。
5、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带出、引用或使用采购人的信息和数据,
不得拷贝采购人的业务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深圳税务系统网络架构、系统模
型、开发文档及数据模型代码。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
6、保密期限为永久。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2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费用及服务费用的50%。
2、开发完成并系统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费用及服务费用的40%。
3、在完成系统验收合格后第12 个月后,甲方完成对乙方系统维护服务的验收并出
具验收证明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及银行账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20 个工作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产品费用及服务费用的10%
4、当实际工作量人天数和项目约定人天数的误差在10%以内的,仍以项目约定的人天
数为准;误差超出10%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进行合同变更并签
署相关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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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技术需求
【以下标有▲项的内容,仅为重要评分因素,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背景及目标
(一)、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不断加强,“放管服”政策推进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注入了
新的活力,蓬勃发展。商事制度的改革大大降低了新注册企业的成本,同时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
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对政府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税务部门中纳税人对发票类业务的强刚性
需求要求“放得更开”,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与此同时对发票的风险管理也需要进一步优化升
级,确保“放开”的同时风险“管得住”,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不流失,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做到
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给纳税人提供分类分级服务。
在云计算、人工智能、微服务等技术日趋成熟的背景下,在金税三期税收大数据持续积累的
情况下,这些数据不仅仅能够为税务机关管理提供服务,数据积累的丰富重新挖掘了人工智能的
潜力,对预测性分析与实时性分析带来了强大推动力,在满足税收征管法与发票管理办法的前提
下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精细与及时的服务。利用微服务技术对发票管理与服务能力进行统一建设、
管理、供应与监控,为深化税收放管服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二)、项目总体需求
逐步建立和完善发票数据中台,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办税便利度,多维度
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业务支撑。发票数据中台应用体现在:小规模票表比对优化与一般纳
税人精细化比对,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和纳税质量;建设发票异常识别处置平台,实现指标
构建、扫描、调度一体化,并对接异常自动化处置流程,做到发票异常及时、自动发现、处
置的整体流程,及时将漏洞堵住,简化业务流程,防范发票虚开风险;常用发票查询接口开
发,调用监控,查询界面开发,实现发票数据中台,发票数据统一供应。
(三)、目标用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新办纳税人、其它外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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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现渠道
金三核心征管、电子税务局、微税务、申报客户端。
二、功能要求
▲1.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优化
优化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数据服务,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与纳税人
实时抄报税数据进行实时计算比对,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实现准实时小规模增
值税申报票表比对,通过校验规则计算表单每项数据的校验值,计算时长不超过3 分钟。
1.1.分区表处理
根据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季度数据特点进行数据分区处理,优化分区表逻辑,实现增量数
据加工处理,提升加工速度;
1.2.增量异常发票处理优化
对增量异常发票处理逻辑优化,例如个体户与自然人识别号区分、税率缺失、以及其它
异常情况处理优化;
1.3.增量免税发票处理逻辑优化
对增量免税发票处理逻辑优化,将增量免税发票销售额计算逻辑调整并优化;
1.4.整体数据加工链路优化
优化整体加工链路优化,优化为增量纳税人的增量发票处理,提升加工速度,使平均加
工时长不超过3 分钟;
1.5.数据校验与精准化监控
对每日加工数据实现条数、数值校验,实现精准化监控;
▲2.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
新建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实时数据服务,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与
纳税人实时抄报税数据进行实时计算比对,通过区分税率、票种、货物品名等维度进行数据
实时加工,实现精细比对,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税收大数据平台实现准实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申报票表比对,通过精细化的校验规则计算表单每项数据的校验值,计算时长不超过5 分钟。
2.1.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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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2.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3.增值税电子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增值税电子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4.增值税卷式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增值税卷式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5.区块链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区块链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6.机动车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机动车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7.二手车发票业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二手车发票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8.查询税控盘登记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查询税控盘登记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9.抄报税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抄报税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10.进项发票统计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进项发票统计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11.红字信息表进项转出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红字信息表进项转出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12.纳税人购进商品汇总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纳税人购进商品汇总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13.纳税人销售商品汇总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纳税人销售商品汇总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2.14.纳税人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口径加工
针对一般纳税人精细化票表比对,对纳税人未开具发票销售额数据进行口径加工;
▲3.发票异常识别处置自动化平台
建设发票异常处置自动化平台,实现指标构建、扫描、调度一体化,并对接异常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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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流程,做到发票异常及时、自动发现、处置的整体流程,及时将漏洞堵住。功能包括指
标管理、定时扫描、接口报文管理、流程发起、自动审批、审批规则管理、处置报告生成。
3.1.识别指标管理
建设异常识别指标管理,包括数据源维护、分类目录维护、指标维护;
3.2.扫描任务管理
建设异常扫描任务维护功能,日常扫描结构清册查询;
3.3.调度任务管理
建设调度任务管理功能,管理指标扫描调度任务;
3.4.外部接口维护
建设外部接口维护功能,包括接口目录维护,外部接口管理;
3.5.个人调试配置
建设个人接口调式配置功能,包括我的调试计划、我的调试列表、我的模板配置;
3.6.调试经验库管理
建设调试经验库管理,包括接口报文库管理、模板配置库管理;
3.7.发起流程管理
建设发起流程管理功能,包括流程配置管理、流程监控分析、流程统计分析;
3.8.自动审批管理
建设自动审批管理功能,包括rpa 机器人管理、业务管理、事项管理、审批规则管理;
3.9.处置报告管理
建设处置报告管理功能,对异常处置的结果自动生成报告,供用户查询导出;
4.发票数据服务
开发常用发票数据查询接口,包括:家电惠民政策资格查询接口,票种核定情况、发票
领用情况、发票开具情况、发票抄报情况、发票缴销情况、发票冲红情况、发票作废情况等
查询接口;常用查询筛选,包括票表比对单户与批量查询页面,计算与调度监控页面。
4.1.常用发票数据查询接口开发
建设常用发票数据查询接口,包括家电惠民政策资格查询、票种核定情况查询、发票领
用情况查询、发票开具情况查询等;
4.2.票表比对可视查询
建设票比比对结果单户与批量查询,计算与调度监控页面。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票数据中台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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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25日 16:29 |
评审专家名单 | 邓华、杨淑萍、郭利文、乔晓琳、马国强 | ||
总中标金额 | ¥181.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工 聂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25116449、18926557760、1992879709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蔡先生、0755-838784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钱工 聂工 0755-25116449、18926557760、19928797091 | ||
附件: | |||
附件1 | 发票数据中台项目招标文件20201127【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