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申报增值税后发现错误,可否进行作废或更正?
发布时间:2021-01-21 17:06: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小规模纳税人作废增值税申报表只能在对应申报当期的申报期限之内,且未开具完税凭证或划缴税款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作废申报表。因此,若您符合上述作废条件,可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结果查询】模块快速查询到已申报记录,再点击“快速链接”一栏中的“作废”按钮即可进行作废。
小规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值税更正申报的条件如下:
(1)只提供2016-10-01日之后申报的申报表更正;
(2)只提供已申报的申报表最后一个属期的更正。
(3)网上更正只提供一次,未更正过(包括未在办税大厅更正过)的申报表才能更正。
若您满足上述条件,可更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