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自然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不动产租赁除外)、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偶然所得等分类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21-01-25 17:41: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如果您取得的是财产租赁所得(不动产租赁除外)、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偶然所得等分类所得原则上不在代征环节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已在代环节征收,支付方仍需就未足额缴纳部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率为20%。注意:若您取得分类所得,但在代开发票环节征收了个人所得税,目前可前往原代开机关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