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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1月27日)

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1年1月27日)

发布时间:2021-01-28 17:14:2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收到短信提示我单位营业信息状态异常,要求最迟今日从指定网站上报备案,过时无法正常营业并罚款是什么情况?如何处理?

答:近日,有部分纳税人反映接收到税务局发送的短信,提醒营业信息状态异常,并要求通过指定网站上报备案,否则将面临罚款等问题。我局经过核查,该短信为虚假信息,且短信内容中提及的网址存在钓鱼风险,希望广大纳税人予以注意,谨防风险。

2、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外单位人员身份证信息无法全部获取,请问是否可以汇总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人员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扣缴义务人申请汇总申报设置,需到主管税务区局办税大厅开通“偶然所得”汇总申报功能后,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分类所得“偶然所得”模块办理汇总申报,并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材料需要留存备查。

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答: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按照“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附送资料采集”路径进入资料采集页面,填写“所属年度”后,在“报送资料类别”中选择“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受理”进入网上申请页面,并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上传附报资料。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的“我要办税”页面。


(2)点击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


(4)点击选择“企业所得税年度附送资料采集”。


(5)进入采集页面后,选择“所属年度”,“报送资料类别”选择“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受理”,随后点击“下一步”。

注:申请起始年度为2020的,所属年度选“2020”;申请起始年度为2019的,所属年度选“2019”;以此类推。


(6)勾选“全流程无纸化”,随后点击“下一步”。


(7)点击“选择”上传图片资料,或点击“拍照上传”即时拍照资料进行上传。


(8)以点击“选择”为例,进入页面后先点击“上传资料”,再点击“请选择文件”,点击“上传”。

(9)勾选相应的图片资料,请点击“确定”。


(10)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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