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个人转让存量非住房在哪种情形下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深圳市税务局:个人转让存量非住房在哪种情形下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个人转让存量非住房在哪种情形下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1-02-02 16:30: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个人转让存量非住宅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土地增值税:

(1)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和构成房屋原值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的;

(2)未能提供支付合理费用相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合理费用的;

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