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纳税地点
留言时间:2021-02-06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车船税的纳税地点是怎么规定的?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2-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规定:“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深圳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