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深圳XXX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3-23 16:15: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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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我局接受调查,逾期我局将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