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01 16:03: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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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你单位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址经营且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1.附件一:公告送达企业名单
2.公告送达zip压缩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