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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企业当年度发生亏损,请问是否还可以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当年度发生亏损,请问是否还可以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1-04-27 17:41: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企业当年度无论是盈利或亏损,只要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的条件的,就可以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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