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应如何填写?
发布时间:2021-05-10 15:30: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正常经营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