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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应追回已退(免)税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深税二分局告〔20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应追回已退(免)税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深税二分局告〔2021〕6号)

发布时间:2021-07-13 16:11: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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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公司应追回已退(免)税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详见附件)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1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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