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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深圳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深圳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10:42: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1年第67号

深圳市***进出口有限公司:

我局正对你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公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1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深税稽处〔2021〕245号

深圳市***进出口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049R):

我局于2020年9月17至2021年6月15日对你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的税费申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经查,你公司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196份(详见清单),金额合计602,808,738.44元,税额合计95,935,988.14元,价税合计698,744,726.58元。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你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虛开发票行为,你单位对外开具的上述719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为虚开发票。

你公司若对本决定有异议,请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6月30日

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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