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的货物作为市场推广样品送给客户,视同销售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对于样品的视同销售成本费用应如何确认?
发布时间:2022-04-26 17:20:1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自产的货物作为市场推广样品送给客户,先按公允价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并结转样品成本,同时按公允价格根据样品用途确认对应费用支出(如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按规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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