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深圳  >  深圳市税务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14号中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分别指的是什么?

深圳市税务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14号中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分别指的是什么?

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问题

留言时间:2022-04-26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请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14号中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分别指的是什么?谢谢答复!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4-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规定:“四、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五、本公告所称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