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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对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企业申报城建税及附加费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20424-20220429)

发布时间:2022-04-29 18:14: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4.问:对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企业申报城建税及附加费时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在申报增值税即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时,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中填报,涉及栏次如下:

一、可用于扣除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使用情况:

“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本栏等于《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填写上期的“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填写本期扣除后剩余的增值税留抵税额,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

二、“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填写本期因增值税留抵退税扣除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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