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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深圳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吗?

深圳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吗?

留言时间:2022-05-30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深圳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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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6-0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于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没有上限规定,故存在超过本金的情形。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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