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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今年3月开了一张1%征收率的发票,当时不小心把支付方名称写错了现在需要冲红,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今年3月开了一张1%征收率的发票,当时不小心把支付方名称写错了现在需要冲红,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发布时间:2022-06-02 16:50: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因此,2022年3月31日前开具有误的发票应先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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