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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补贴是否需要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补贴是否需要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发布时间:2022-08-24 16:51: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个人因没有休带薪年假而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补贴需要并到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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