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我只要取得收入了,就一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不一定。
情况一
您在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不管您是否需要补缴税款或补税金额多少,都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二
您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汇算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您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三
您在2019年度没有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中的任一项),虽然有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四
2019年度已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应补(退)税金额为0,平时您已经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扣除,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五
您虽然年度汇算需要退税,但是您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