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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夫妻房产加名,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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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夫妻房产加名,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9-08-2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因此夫妻办理房产更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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