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
日期:2019-06-10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问:有偿转让集体土地(非宅基地)上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证)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问题描述不清,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有疑问建议进一步说明情况后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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