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纳税人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预缴税款,系统提示:“您的附加税认定信息不全,请到办税大厅补充认定附加税的税费种”,请问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4-06 15:09: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异地纳税人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预缴税款时,电子税务局目前监控税费种认定有效期起次月才可以预缴。出现上述提示是因为税费种认定信息有效期起不满足电子税务局目前监控规则,因此需修改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有效期起的时间,可通过远程办或者办税服务厅办理税费种信息修改税费种有效期起的时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