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深圳市邦达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华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衣锦荣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兆达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9-10 15:35: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市邦达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嘉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华荣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衣锦荣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兆达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因你单位相关人员均无法联系,《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我局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文号 |
拟处罚内容 |
深圳市邦达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00306048904) |
深税三稽罚告〔2021〕790号 |
罚款183698.00元 |
深圳市嘉里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59648954F) |
深税三稽罚告〔2021〕788号 |
罚款254441.84元 |
深圳市瑞华荣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MA5D9KXE6N) |
深税三稽罚告〔2021〕782号 |
罚款17443.04元 |
深圳市衣锦荣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MA5EYXWP2B) |
深税三稽罚告〔2021〕789号 |
罚款53283.58元 |
深圳市广兆达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35094360F) |
深税三稽罚告〔2021〕763号 |
罚款63832.97元 |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