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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3 17:48: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22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税发〔2019〕88号)规定,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开展2020年省级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来源

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重点税源企业。

二、随机抽查方式

不定向抽查。

三、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具体项目

(一)随机抽查主体: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

(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企业的20%(本批次61户);

(三)随机抽查检查期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四)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选派方式:从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组随机抽取;

(五)检查方式:采取企业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的方式;

(六)随机抽查主要涉税事项:对随机抽查对象检查所属期间发现的涉税问题开展全面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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