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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捐赠物资的运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捐赠物资的运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1-09-17

纳税人所属地

深圳

问题内容

企业捐赠了物资,期间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费用的扣除问题  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建议纳税人根据上述文件条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深圳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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