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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第二分局:退税问答 | 异常商品码可以申报退税吗?YES!

退税问答 | 异常商品码可以申报退税吗?YES!

原创 深圳税务第二分局  深圳税务第二分局  2022-03-3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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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贸出口企业将电子口岸下载的出口报关单数据导入电子税务局,进行数据检查时显示“异常商品码”,如何调整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申报呢?

答:外贸出口企业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模块办理外贸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业务。在“基础数据管理”模块导入电子口岸下载的报关单电子数据且经数据检查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退税;对于系统提示“异常商品码”导致数据检查不通过的,需要调整商品码后才可以继续申报退税。异常商品码调整规则和系统操作如下:

1、调整商品码时,确定“调整后商品代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调整后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与报关单上商品代码的征税率、退税率一致;(2)根据调整后商品代码对应的商品名称描述,可以判断与报关单上的出口货物是同一商品;(3)在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之日,调整后商品代码是有效的。

2、系统操作如下:

(1)若“调整原因”为“商品码异常”,点击“操作”,在系统弹出的页面选择对应的商品编码、生成“调整后商品码”,即可完成异常商品码的调整操作(图1、2、3)。出口企业可以进行“智能配单”,生成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出口商品代码”为调整后的商品编码。

(2)若“调整原因”为“商品码库中不存在”,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之间海关调整商品代码的,点击“操作”,在图5中填写调整后商品代码信息并点击“确认”,生成图6的异常商品码调整数据,系统生成《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数据。

出口企业完成基础数据管理后,暂时不能使用“智能配单”,只能在“明细数据采集”模块确认已生成正确的《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数据后,再分别录入《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进货明细表》数据,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图7、8、9、10)。

最后,分享一个免费查询调整后商品代码的方式(微信公众号“税率查询”—“申报对照”,查询退税率文库升级调整后对应的商品编码),还有近期收集整理的部分商品代码调整对照表,仅供大家参考。

本期制作 | 第二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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