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自然人三方协议签订指引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一、应用场景
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纳税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或纳税人个人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经营所得申报,以及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上门办理经营所得申报,均可选择通过自然人三方协议缴纳税款。
二、签订方式
纳税人个人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链接访问“深圳本地业务”,使用“自然人三方协议”功能完成协议签订。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一是通过访问https://its.shenzhen.chinatax.gov.cn/地址登录,二是访问国家税务局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
三、具体操作
签订自然人三方协议,须使用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签订协议时须按照被投资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正确选择税务机关代码,如投资多家单位且主管税务机关不同,需按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签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深圳本地业务”
方式一: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登录后跳转。
1.打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https://its.shenzhen.chinatax.gov.cn),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
或进入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点击“自然人登录”,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
2.登录后,下拉点击“深圳本地业务”
即可看到如下页面:
方式二:通过电子税务局“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登录”跳转
1.进入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点击右下角“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登录”:
2.点击“自然人用户”:
3.输入相关信息后登录,即可看到以下页面:
步骤二:签订个人三方协议
1.点击左侧“自然人三方协议”:
2.点击“新增”:
3.录入“新增协议信息”:
4.输入信息后点击“生成三方协议号”,点击“保存”,即可成功签订个人三方协议。具体页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