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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一般纳税人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发布时间:2022-09-21 10: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本期抵扣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的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或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

     一般纳税人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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