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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企业季度内未书立应税凭证,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是必填项,无法进行填写,如何进行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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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季度内未书立应税凭证,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书立日期”是必填项,无法进行填写,如何进行零申报?

发布时间:2022-10-13 15: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必录项,因此,该栏次可填写税款所属期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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