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间?
发布时间:2022-11-22 17: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5月份,下半年在11月份。
根据《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津政发〔1999〕43号文件所附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修正)》第十一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5月份,下半年在11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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