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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局: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发布时间:2021-09-29 09: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日期: 2021年9月29日 回复日期: 2021年9月29日

来信标题: 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受理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信内容: 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如何征收契税?

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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