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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1年6月11日 17:40 稿源: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文件要求,现按照相关程序将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企业自查通知书

联系电话:0994-5811032

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稽查局  

 2021年5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五家渠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五税稽通〔2021〕25号

关于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

新疆XXX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XXX9570942N):

事由:根据五家渠税务局稽查局2021年双随机选案工作相关要求,你单位被列入检查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通知内容:请于2021年6月9日前对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及发票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报送我局。如有涉税问题详细写明问题的性质、发生的经过、自救的意见。我们将根据你单位自查情况决定对你单位下一步的检查方式和时间。

联系人:李谦   吴慧媛

联系电话:0994-5811032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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