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11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如何申请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留言时间:2020-12-16
纳税人所属地
云南
问题内容
我司为私营企业,一般纳税人,2020年11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应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现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已给予免征,但是由供电局代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当地供电局不给予免征,请问应如何处理?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2-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