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 是不是必须以造成不缴、少缴税款为必要要件
留言时间:2021-01-18
纳税人所属地
云南
问题内容
国税发 1997 134号、国税发2000 182号与征管法63条中认定的“偷税”是不是都必须以造成不缴、少缴税款为必要要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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