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文山H公司偷税案
发布时间:2020-12-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一、基本案情
201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文山H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在日常销售过程中,所开具发票的销售金额明显低于所售货物的实际销售金额,涉嫌偷逃税款。接到举报后,文山州税务局稽查局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H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的重大嫌疑。2019年9月,文山州税务局稽查局对H公司进行立案检查。
H公司成立于2018年,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经营以销售汽车为主。文山州税务局稽查局对H公司立案调查后,对H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了询问。
检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H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不如实向购货方开具发票,H公司所开具的发票金额,远低于实际销售货物的金额。另外,H公司在开具发票时还存在未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比如“大头小尾”发票,即开具的发票联金额符合实际销售金额,但其他联次的金额却远低于发票联所载金额的情况。同时,H公司在入账时,用远低于实际销售金额的发票入账,从而造成少列或者不列销售收入的事实。在纳税申报时,所申报的销售收入远低于H公司实际的销售收入,从而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H公司通过上述不如实开具发票、不如实申报等方式少计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共计5万余元。
二、处理结果
H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典型的偷税行为。稽查局对H公司应缴少缴的税(费)款依法进行了追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H公司少缴的税款处以1倍的罚款。截止目前,H公司已经向税务机关缴清了查补的税(费)款及罚款。
三、案件启示
(一)查管互动,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当前的市场环境中,仍然有部分纳税人心存侥幸,通过不记账或者做假账等方式少缴税或者不纳税,给国家税款带来了损失。税务稽查部门和征管部门加强联动,“以查促管”,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工具加强税收征管,让“互联网+税务”成为新的征管方式,从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智慧稽查,变革传统稽查模式
税务稽查做为近年来特别是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的改革重点,积极适应时代发展,改变过去“查帐”“翻帐”的稽查模式,跟上电子化、数据化的时代潮流,通过建立税收数据库、与其他部门数据联网等方式,依法依规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涉税数据,让不法分子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无处藏身,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