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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收到商品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税率为1%的有形动产租赁(湿租)的普票,异地预缴时是否可以分包抵扣?

收到商品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税率为1%的有形动产租赁(湿租)的普票,异地预缴时是否可以分包抵扣?

留言时间:2021-04-07

纳税人所属地

云南

问题内容

我司承接简易计税项目,与A个人签订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A配备专业操作人员,对方开具商品服务名称为“建筑服务”、税率为1%的普通发票,我司在异地进行预缴时,该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分包进行抵扣?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4-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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