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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3 08: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 玉溪市人民政府

云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98673255):

经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于2021年8月18日对你公司已查实三方面的涉税问题:一是销售自行开发的房产,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二是企业因债务纠纷,由人民法院对企业开发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三是企业因债务纠纷,由人民法院裁决用企业开发房产抵偿债务,未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以上涉税问题少缴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我局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玉税一稽罚告〔2021〕5号),拟对你公司处3786677.35元的罚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玉税一稽罚告〔20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红塔区康井路8号五楼505室)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玉税一稽罚告〔2021〕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红塔区康井路8号

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联系电话:0877-2079867

国家税务总局玉溪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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