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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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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19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1. 2019版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如何打印报表?

答:由于新版报表内容较多,且填写的项目和金额大小各不相同,无法灵活满足不同场景和要求,因此暂不提供直接打印报表功能,而是采用更为灵活的Excel导出功能。

若您需要打印汇总的报表,可点开“综合所得申报”-“申报表报送”-“导出申报表”-“标准表样”,选择存放位置导出后打印即可。

若需按个人查询打印,可点击左侧“查询统计”-“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到后点击上方的“导出”按钮,导出之后再打印即可。

2. 在扣缴客户端中,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好后点击税款计算,为何自动带出人员的减除费用不正确或者带不出数据?

答:针对上述情况,可按照以下步骤检查:

1.查看人员信息,确认人员的【任职受雇从业日期】填写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基本减除费用=当期连续有效任职月份数*5000。)

2.若上述信息填写均无误,请检查扣缴客户端是否为最新版本,若不是最新版本,重新下载安装即可;若扣缴客户端为最新版本,请重新保存人员信息。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六、本公告第一条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第二条至第五条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4. 保险企业收到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

十一、关于保险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财产保险服务,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5. 企业员工出差,取得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中单独注明了改签费,改签费是否可以按照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进项税?

答: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列明的机票改签费,属于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范畴,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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