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港区税务局落实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为企业海外远航注入“税动能”
发布时间: 2023-01-06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税务局
为认真落实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加大力度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近日,继2021年实现首家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后,保税港区税务局积极为青岛熙朗跨境电商有限公司等4户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完成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注入了“税动能”。
近年来,跨境电商已成为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外贸新业态,但青岛自贸片区内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具有多频次、小批量采购的特点,绝大部分上游供应商是市场上的零售商和个体户,跨境电商难以取得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且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无法税前扣除,为跨境电商持续发展造成巨大障碍。
为鼓励跨境电商健康发展,针对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无法取得进货发票的实际情况,保税港区税务局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积极与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沟通,了解企业具体情况和真实诉求,协同海关、商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数据校验,沿用“税企直联机制”,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理解政策文件内容,辅导企业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并准确提供核查资料。
通过对企业报送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保税港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准确迅速地完成受理、推送、审批全系统流程,最终审核通过4户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允许按照4%确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确保区内跨境电商出口企业以最快速度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利好,实现企业盘活资金的目的,帮助企业开辟广阔发展前景。